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11期
作者:张波
作者简介:
张波,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研究。
文章摘要:
中华文明在悠久历史中形成了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精神特质和发展形态。精神特质是中华文明区别于其他文明形态的特殊属性和内容,从根本上揭示了中华文明质的规定性;发展形态是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与其他要素相结合,经过长期的发展、演化逐渐形成的具体形态,二者共同彰显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创造。以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为指导,从大历史观视角把握中华文明发展史和中国共产党推进“两个结合”的历程可知,中华文明的精神特质与发展形态呈现内在统一性、逻辑互构性和实践同向性,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明晰二者的关系有助于深化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过程中巩固中华文化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