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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02-01点击: 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0〕13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社会科学处将对我校200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项目范围
2008年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种子基金项目、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检查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2、项目研究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情况;
3、项目进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5、下一步研究工作计划。
三、项目检查办法
1、本次项目检查采取书面审核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填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及阶段性成果复印件各一式1份。
四、评价标准
经过中期检查,将各级各类项目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参考评价标准如下:
1、优秀:完成合同约定预期成果的半数以上,经费使用比较合理,能够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2、合格: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但可能需要延期完成研究任务。
3、不合格:无阶段性成果,无法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学校将按项目中期检查等级,决定是否继续拨付研究经费,对于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本单位汇总的中期检查材料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含电子版)报送到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钟鸣 刘坤 电话:8516611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附件:
1.中期检查表.doc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情况一览表.doc
3.中期检查项目名单.xls
社会科学处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转发民政部关于2010年“中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理论研究部级课题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