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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23点击: 来源:
校发〔2022〕6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2年1月6日吉林大学第1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聘任张贤明为廉政研究院院长,聘期为2022年1月6日至研究院本届班子任期届满之日止;
聘任张贤明为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主任,聘期为2022年1月6日至研究中心本届班子任期届满之日止。
吉林大学
2022年5月2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司2022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马雪松等职务聘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