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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14点击: 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校发〔2022〕235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经本人申请,文学院党委会讨论,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同意,决定免去任东波同志吉林大学历史研究院副院长职务。
吉林大学
2022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免去孙兴杰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所长职务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省部级和校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负责人聘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