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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0-26点击: 来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
校发〔2021〕345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1年9月10日学校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将“吉林大学廉政研究与教育中心”更名为“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
吉 林 大 学
2021年9月13日
上一条:关于成立“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成立“吉林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