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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前三季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5-11-04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文科各单位:\r\n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规范化管理,做好2005年科研成果的清查、整理、统计、汇总等工作,针对部分单位在成果申报登记工作中存在的拖报、漏报、错报、不报等问题,社科处决定对今年前三季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清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r\n 一、截至目前尚未完成前三个季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工作的单位,将尚未申报的成果整理汇总后申报,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网上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需向社科处提交的材料按照如下规定严格执行:\r\n 1.经本单位审定的所有科研成果,均要提交《科研成果申报登记表》,并按成果编号顺序排列装订。补报2004年科研成果,继续按照2004年的成果编号排序。\r\n 2.(1)著作类成果申报:提交样书1本;\r\n (2)论文类成果申报:发表在A、B类刊物上的论文提交论文复印件1份,其他论文不需要提交复印件,但由科研秘书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r\n (3)咨询报告类成果申报:提交复印件及采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r\n (4)论文转载情况补报:报送复印件1份;\r\n (5)前三季度以上材料如有漏报,在本次申报工作中一并补齐。\r\n 3.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成果申报工作,成果清单必须由科研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r\n 二、请各单位对前三个季度的科研成果进行核对、清查、整理,如有错报、漏报、重复申报等情况,及时修改网上系统记录,并向社科处重新提交由科研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修改后的成果清单,并按上述规定补交成果。\r\n 三、请各单位于11月14日前完成上述整理工作。\r\n 鉴于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清理对学校科研管理及社科统计具有重大意义,并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请文科各单位给予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切实做好这项工作。\r\n 另外,第四季度科研成果季报工作的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请各单位务必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季报制度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第四季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的准备工作,并按时申报。\r\n\r\n 联系人:张晓萌 张 倩 \r\n 联系电话:5167056\r\n \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