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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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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廉政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日期:2022-09-17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纪委监委《关于省纪委监委与吉林大学共同开展构建监督体系课题研究的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廉政专项课题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综合优势,从理论印证、实证分析和对策研究三个维度,把我省构建监督体系实践中的探索上升到理论高度来总结提炼,形成规律性认识,用以更好指导实践,为进一步推进监督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课题采用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由省纪委监委研究室、吉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吉林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等部门组成课题评审委员会,统一通过评审确定5个课题组。每个课题组资助8万元,分别独立开展课题研究,立项拨付课题经费5万元,其余经费待课题完成后拨付。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期限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论述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部署,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思想,结合我省构建监督体系的工作思路、做法、成效开展研究,形成构建监督体系全面完整的研究报告。

课题须于2022年12月完成。

、成果要求与具体使用

1. 注重理论总结和概括,形成对构建监督体系的规律性认识,突出原创性理论观点,提升理论深度和广度。

2. 聚焦吉林实践,围绕构建监督体系,着力形成吉林经验、解决吉林问题、推动吉林工作。

3. 研究成果被省纪委监委采纳后,有关吉林省构建监督体系的实践做法不得用于个人学术交流。

、申报条件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师均可申报,鼓励形成多学科交叉研究团队。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课题管理

1.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与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课题的中期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横向课题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材料报送

1.申报课题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1),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至少4份原件)。

2. 申报课题的教师于9月23日(星期)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报送廉政研究院。

联系电话:85166801  电子邮箱:jlu_lzzx@126.com

地址:中心校区东荣大厦B305廉政研究院办公室

 

省纪委监委研究室向吉林大学廉政研究院提供我省构建监督体系的做法和党中央有关部署要求等研究资料,供有申报意向教师学习参考,可到廉政研究院领取)。

 

附件:

1.课题申请书

2.汇总表

 

廉政研究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