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r\n按照教育部社政司
《关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3]46号)通知要求,开始申报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r\n1.200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博士点基金项目和专项任务研究项目。\r\n2.博士点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人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3万元。\r\n二、申报条件\r\n1.博士点基金项目限博士学科点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申报。\r\n2.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能获得非高校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费资助(3万元以上),预期成果可为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申报时须提供资助单位财务部门的经费资助证明。\r\n3.博士点基金的基础研究项目应在理论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项目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重要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项目,将优先考虑立项。\r\n4.凡作为第一负责人正在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专项任务研究项目、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r\n5.申报课题名称不得与本人已获批准的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相同或为其中的子课题。\r\n三、申报办法\r\n1.请申报项目的教师访问社会科学处主页下载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计算机录入,A4纸打印和复印。\r\n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二份、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连同申请书软盘,由各单位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社会科学处,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r\n四、申报时间\r\n社会科学处受理项目申报时间从2003年4月7日起至2003年4月21日止,过期不予受理。\r\n\r\n联 系 人:霍志刚 联系电话:5166117\r\n电子邮件:zhigang@jlu.edu.cn\r\n\r\n附件:\r\n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r\n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