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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9-06-17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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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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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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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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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9年度科研项目近日发布申报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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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类别及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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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2009年公开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海大专项和青年项目,资助强度分别为重大项目2030万、重点项目10万、海大专项3万、青年项目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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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要求申请者根据项目内容进行联合申报;重点项目鼓励联合申报也可根据申请者本人及单位条件,直接申报项目;海大专项是专门为中国海洋大学教师设立的资助项目,只设研究领域,申报者可在设定的海洋发展研究相关领域内自主确定选题;青年项目主要面向涉海单位和涉及海洋发展研究领域的大学及研究机构,申报者可在海洋发展研究领域的相关学科范围内自主确定研究选题,同时鼓励参照重大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内容,进行相应的基础或前沿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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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各类项目具体目录详见《2009年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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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项目研究时间及成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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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其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专著为主;海大专项和青年项目,其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论文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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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项目申报条件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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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研究;不能从事实质性组织指导或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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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年度重大项目申请者以中心学术委员为主;重点项目申请者以中心聘请的研究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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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大专项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者范围以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所聘的研究员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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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年项目申请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包括项目组成员,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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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人员申请重大、重点项目应同时填写《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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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人一般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宜同时参加本年度中心其他项目的申报,作为申报项目的参加者只能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的申报。主持中心在研项目的人员原则不再申报今年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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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经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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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海大专项的经费管理按照《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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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先进、更好地培养选拔优秀青年研究人员,今年青年项目经费管理采取新的管理办法,在项目启动后拨付1万元研究经费。项目结题后,对研究报告和论文成果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决定是否拨付剩余经费。对研究成果达到要求的项目以奖励的形式拨付剩余经费,对研究成果质量差的项目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在此基础上,中心对优秀成果予以表彰,对于有深入研究价值的题目予以后续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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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报及立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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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申请人根据申报通知和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对应类别的《申请书》(附件2-4)。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拟立项项目进行评审,批准立项的,由中心向项目负责人签发《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2009科研项目立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并签署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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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一经立项,请项目负责人将《通知书》及项目合同一并报送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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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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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科研秘书请于630将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6份(至少2份原件, 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和电子版报送到社科处, 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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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处联系人:钟鸣        电话:85166117       E-mailzhongming@j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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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联系人:张士洋,李彬,陈韶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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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282031177       E-mailaocmail@163.com aoc@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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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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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09年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项目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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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大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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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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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青年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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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申请人基本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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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科学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