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课题管理,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顺利进行,现根据课题管理相关规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12月应办理结项的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
二、具体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提交《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审批书》(详见附件)原件三份、课题合同复印件三份、最终成果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2.所有成果须标注“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未标注的成果不予承认。
3.课题研究过程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附经廉政研究院批准的变更申请;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自行调整。
4.如不能按期办理结题手续,须由课题负责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报告。
三、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合同意识,按期、保质完成课题申请时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2.各单位要加强课题的中后期管理,督促课题负责人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并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3.廉政研究院将根据结题情况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结题成果优秀的课题负责人在申报各类课题、评奖等方面优先考虑;对课题研究存在无故拖延、长期停滞或经费使用不合规范等情况的课题负责人,将冻结课题经费并追回已使用经费,三年内不得申报该类课题。
四、时间安排
请课题负责人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前将纸质课题结题验收材料交至廉政研究院办公室(中心校区东荣大厦1213办公室),同时将《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审批书》和结题成果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jlu_lzzx@126.com。
联系电话:85166801
附件:吉林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课题结题验收审批书
纪委办公室
监察处
社会科学处
廉政研究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