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应我国外交部的邀请,我校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姚建宗教授代表吉林大学于2001年11月8日—9日,参加了由外交部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合作在北京共同主持召开的“人权教育研讨会”。本次会议是我国外交部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在人权领域进行合作的一个政府行动计划项目。钱其琛副总理亲自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会议期间江泽民总书记还会见了联合国人权事物高级专员罗宾逊夫人。会议主要就一般意义上的在中国进行的人权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正规教育与专业团体培训)、各国人权教育的比较以及中国人权教育的后续行动等问题进行交流与研讨。来自外交部、司法部等单位的29名中方代表以及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玛丽.罗宾逊夫人等9名外方代表参加了会议。\r\n\r\n在11月8日下午举行的开幕式上举行了赠书仪式。钱其琛副总理和罗宾逊夫人共同将外交部和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收集到的有关人权问题的图书文献资料赠送给了外交部和联合国人权高专办选定的四个单位,即外交学院、中国国际法学会、吉林大学和武汉大学,姚建宗教授代表我校领取了赠书。11月9日上午,与会代表进行了具体的研讨。姚建宗教授在参加“人权教育的后续行动”的研讨中重点介绍了:(1)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的教学与科研人员进行人权理论研究的情况及研究成果;(2)吉林大学及吉林大学法学院对人权教育的高度重视情况;(3)在学校和法学院的具体支持下,孙世彦博士在国内率先为法学院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开设“人权法”课程并用英语讲授的情况;(4)作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吉林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社会科学处的大力支持下,与瑞典伦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和人道主义法研究所、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中心合作,于2001年8月6日—25日在吉林大学成功举办了国内首届“北欧—中国国际人权法教师研修班”的情况。姚建宗教授的情况介绍引起了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有关官员及国际专家的极大兴趣,他们主动咨询“研修班”的详细情况,并索取相关材料。他们认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选择吉林大学作为其赠送人权法方面的书籍文献的单位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并表示了进一步加强与吉林大学在人权教育与人权研究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的愿望。\r\n\r\n本次会议使我校获得了人权教育和研究方面的大量信息和宝贵资料,对于推动我校人权教学和研究工作,保持我校人权教育的领先地位,进而成为我国人权研究的重要阵地具有重要意义。\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