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6月22日下午,社会科学处召开了新教学科研单位组建以来的第一次全校文科科研工作会议,各教学科研单位的院长(主任、所长)和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副所长)参加了会议,张文显副校长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同志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工作会议精神,同时为促进我校“十五”期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繁荣和发展出台了资助精品研究和举办名家讲座两项重大举措。\r\n\r\n为贯彻落实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战略,促进我校教师牢固树立精品意识,产出精品成果,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21世纪得到更大的繁荣和发展,学校决定自今年开始资助精品研究项目。凡是在我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均有资格申请精品研究项目。精品研究项目产生的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能够开创一个新学科、一门新理论,具有开拓性和原创性,填补学术领域空白,得到学术界广泛认同。或者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之上进行前沿性的创新研究,在本学科领域受到高度评价,成为本学科领域进一步研究的不可缺少的经典资料。精品研究项目产生的咨询报告类成果,应能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重大前沿性实践课题,被党政部门采纳,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精品研究项目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资助10个项目,每个项目资助3—5万元。学校对精品研究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聘请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学校为精品研究项目的主要承担者提供生活津贴、学术休假、减免教学工作量等有利条件。对产生重大影响的精品成果的完成者给予1—2万元奖励。\r\n\r\n为加强学术交流和沟通,活跃学术空气,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形成生动活泼、充满活力的学术局面,学校决定自今年开始每年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举办名家讲座。名家讲座的报告人必须是国内同一学科公认的学术权威或某一研究领域著名的学者。名家讲座的内容应该是学科发展的学术前沿课题或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践前沿课题。名家讲座既可以由学校组织,也可以由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以各教学科研单位主办为主。\r\n\r\n这次会议还印发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五”(2001—2005年)规划要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纲要》、《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五”(2001—2005)规划(草案)》和《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十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布了社会科学处新制定的《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精品战略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实施办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管理办法》、《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吉林大学世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世川良一优秀青年教育基金经费管理办法》等八个办法。\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