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2004年5月9日下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朱苏力教授在我校经济信息学院学术报告厅做了一场题为“面向中国的法学”的学术报告。\r\n报告中,朱苏力教授指出“面向中国的法学”这个标题应当做两种理解,第一种理解规定了中国的法学首先应面对中国的问题,第二种理解规定了我们应直面中国目前的法学。朱苏力教授通过对2003年所发生的孙志刚事件和刘涌案件的反思,指出中国的法律人必须重新在中国的环境中理解法律,在中国社会变迁的时空中来理解中国的法律问题,要更多用中国人自己的眼光和视角,审视包括法律人自身的一切。朱苏力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生动具体,无论是在法律实践层面,还是在法学理论层面,都揭示出许多被我们视而不见的问题,使得我们法律学人更多了一份清醒。朱苏力教授的报告无论是对于思考中国现实的法律问题,还是对于建构中国尚不成熟的法学,都将是极富启发意义的。\r\n报告会由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法学院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 (学术研究系列) 之一,法学院副院长徐卫东教授主持了报告会。\r\n(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蔡宏伟)\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