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2004年5月14日下午,北京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孔庆明教授应邀在我校模拟法庭做了一场“论宪法权利与宪法责任”的学术报告。\r\n孔庆明教授从法理、历史和案例三个视角讲述了宪法权利和责任的基本问题,并且涉及到了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四个国家的宪法知识和制度。他对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齐玉苓宪法司法化第一案、湖南嘉禾动迁案、美国沙利文新闻自由案件四个案例进行了简练而深刻的评述。通过案例的解读,形象、具体地说明了宪法权利和责任在宪政实践中的问题、争议和解决办法。尤其值得重视的是,他对一些模糊的问题进行了澄清,他指出,人民内部矛盾理论是人民宪政的基础;宪政的核心是国家权力与人民权利的界限划分;违宪责任的主体是国家机关,无论如何不能是普通的个人。“宪法司法化”的对象是国家行为。\r\n孔庆明教授的报告吸收了我国宪法研究的前沿成果,又有超越,澄清了许多模糊的问题,特别是引用了毛泽东的人民专政理论,指出人民内部矛盾的存在是社会主义宪政建设的理论基础,这一角度和见解,在法学界是很有启发价值的,为推动社会主义宪政提供了理论依据。\r\n报告会由法学院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法学院院长霍存福教授主持了报告会。\r\n(法学院 宋雅文)\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