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在我校前卫南区第三教学楼十三阶作了一场题为“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与诉讼法学的困境”的学术讲座。 \r\n 在报告中,陈瑞华教授首先从现在法学研究的困境入手,以1996年审判方式改革为例,提出了法学研究方法转型的必要性。陈瑞华教授精辟地概括了现有法学研究方法存在的五个方面缺陷:教科书式的研究体例;对策法学研究的缺陷;移植法学研究的缺陷;对历史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所陷入的误区;在理论研究中滥用理性思辩。陈瑞华教授指出,以上缺陷充分表明现有的法学研究没有针对中国的问题展开,缺乏问题意识。然后,陈瑞华教授针对以上缺陷介绍了国内部分学者在这一问题上所进行的相关探索,论证了社会科学方法的引入所带来的变化和好处。最后,陈瑞华教授简要地概括了社会科学方法的几个要素:即从经验事实出发展开研究、从经验事实中发现问题、提出假设等。\r\n 本次报告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吉林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闵春雷教授主持了报告会。(法学院 孙良国)\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