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副主席、国际海事委员会(CMI)“运输法专家小组”成员、北京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顾问、大连海事大学前校长、博士生导师司玉琢教授在我校前卫南区第三教学楼六阶作了一场题为“联合国贸法会《运输法草案》简介”的学术报告。 在报告中,司玉琢教授首先介绍了联合国贸法会《运输法草案》的产生背景。司玉琢教授认为,联合国贸法会《运输法草案》体现了门到门运输的迅速发展,吸纳了以前相关公约的优点和特长,同时根据不断变迁的海上货物运输的特征进行了诸多突破和创新。然后,司玉琢教授详细分析了《运输法草案》的主要内容。他认为,“海运+其他”表明同一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中,只要有国际海运区段即可;运输法草案承运人的责任基础原则上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但因索赔方举证困难,过失责任并不彻底;“适航义务”、“管货义务”和“免责事项”,均以无过失为条件,理论上“首要义务原则”已不存在,但是由于过失的标准有所不同,仍有存在的可能;《运输法草案》对于责任主体的规定解决了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问题。最后,司玉琢教授介绍了其他的一些新规定。比如《运输法草案》增加了某些贸易法、无单放货、批量合同、管辖权和仲裁的相关内容,这些内容对一些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报告会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吉林大学法学院刘亚军教授主持了报告会。(法学院 孙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