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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日期:2007-07-03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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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方流芳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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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n\r\n6月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院长、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方流芳教授在我校第三教学楼10阶作了一场题为“侵权法中的雇主责任”的学术报告。

在报告中,方流芳教授首先介绍了雇主有平等对待求职者、雇员的义务以及职场歧视的损害赔偿问题。他指出,就业歧视等问题虽然在劳动法、妇女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制,但在实践中尚存在大量的歧视现象,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性别歧视。方流芳教授就性别歧视问题,结合美国的相关规定,着重从性骚扰的定义、性骚扰的性质、损害赔偿等角度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通过对实际案例分析的形式详尽讨论了性骚扰与偏私恩惠的区别及性别歧视之外的其他职场歧视问题。然后,方流芳教授分析了雇主确保职场安全的义务和职场伤害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方教授在分析中指出,我国目前法律中规定的五种工伤类型,其实都可以以相关的责任保险制度予以替代,没有必要将所有的工伤统一到工伤保险中,应将各种情形下的保险予以类型化处理。对于雇员的工伤,雇主应承担严格责任,特殊情况下,还应有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最后,方流芳教授就雇主转承责任和董事、要员的责任保险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职务活动中,雇员遵从雇主指令,应由雇主对受害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公司对董事、要员行为承担责任就是典型的转承责任;同时,也要明确董事、要员责任保险的标的与范围。

报告会由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法学院邓正来教授主持了报告会。(法学院 曹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