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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日期:2007-07-03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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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左卫民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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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r\n\r\n6月18日晚,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博士生导师左卫民教授在我校第三教学楼11阶作了一场题为“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最新动态”的学术报告。

在报告中,左卫民教授首先介绍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特定背景:即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国际公约对刑事诉讼规则的要求、宪法中对人权保障的规定以及和谐社会的理念等。左卫民教授指出,在这个背景之下,一定要注意处理好西方人权观念与我国本土国情的关系,不要一味的批判我国的现实。然后,左卫民教授分析了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坚持的原则。他认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即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体现党的刑事政策、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从实际出发,成熟的、各方有一致意见的才修改;要处理好打击犯罪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制定法律科学合理、明确具体;强化制约与监督;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等。最后,左卫民教授阐述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具体方面。他从审讯、辩护制度、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简易程序、死刑复核程序、证据种类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具体措施。

报告会由法学院和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法学院院长徐卫东教授主持了报告会。(法学院 曹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