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r\n\r\n\r\n 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王惠岩先生逝世
\r\n 10月14日,我国著名法学家、政治学家、教育家,我校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惠岩先生与世长辞,享年80岁。10月17日上午,我校在长春市回族第二墓地举行了王惠岩先生遗体告别仪式。遗体告别仪式由行政学院院长周光辉主持,副校长王胜今代表学校在仪式上讲话。
原吉林省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高文,原吉林省纪检委书记李德明,原吉林省政协副主席张铁男,长春市常务副市长姜治莹、副市长郑文芝等省市及有关部门领导,校长周其凤及在长现任和原任校领导,王惠岩先生夫人脱弱女士及家属,国内同行代表、王惠岩先生生前老朋友、老同事,校内有关职能部门、有关学院代表及王先生弟子、行政学院师生近五百人参加了告别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派代表参加了告别仪式。在京参加十七大的校党委书记张文显专门打来电话表示哀悼并向家属表示慰问。
全国政协、国务院港澳办、中国政治学会、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教育部政治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北京大学等国内兄弟单位、校内有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发来唁电、送来挽联、挽幛。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教育部副部长袁贵仁,中国国民党副主席关中,吉林省省长韩长赋,省政协主席王国发,省委副书记王儒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省人大副主任刘淑莹,副省长陈晓光,原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副主任谷长春,原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高文,原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常务副主席刘希林,原副省长桑逢文,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陕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锦斌,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言静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副校长张桂琳等学界同仁、王先生生前老朋友、老同事和弟子也发来唁电、送来挽联、挽幛。
资料:
王惠岩先生1928年3月4日生,回族,辽宁省法库县人,1948年考取东北行政学院(吉林大学前身)行政系,1951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前身)研究生班政治学组并留校任教,1952年调到法律系任法学理论教研组组长,1955年晋升为讲师,1957年被错划为“右派”,1978年彻底平反,1979年晋升为副教授,1981年任吉林大学政治学研究室主任,1983年创立政治学系并任系主任,同年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治学评审组副组长,1985年晋升为教授,1986年担任博士生导师,1992年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996年任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1997年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2004年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005年被聘为吉林大学首批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
王惠岩先生是当代中国著名的法学家,为繁荣社会主义法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1952年他开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引入法学的教学和研究。“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他回到法律系重执教鞭,探索并提出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体系。他为党和国家领导机构的领导干部讲授民主与法制理论,为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作出了重要贡献。
王惠岩先生是当代中国著名政治学家、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的奠基者之一。他提出的一系列原创性观点,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风格和气派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理论,发展和繁荣了当代中国政治学,留下了弥足珍贵的思想财富。他对当代中国发展进程中的重大实践问题积极做出理论回应,推动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王惠岩先生是当代中国杰出的教育家。他从教60余年,不仅培养了一批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而且培养了一批高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活动家。他精心培育的学术团体为吉林大学政治学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留下了的宝贵的人才资源。
王惠岩先生的贡献和影响不限于法学学科、政治学科,他的学术思想在整个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都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对哲学社会科学诸多领域的理论创新起到了并将继续起到引领作用。
\r\n\r\n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