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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结项

日期:2015-09-15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日前,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姚建宗教授担任主持人的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10JZD0029)获得教育部社科司审批通过,顺利结项。

该项目于2010年底立项。在项目研究期间,姚建宗教授及其项目组成员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政法论坛》、《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国内权威期刊累计发表CSSCI学术论文44篇,并形成88万字的最终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研究》书稿。

课题组以问题研究为指向,以具体的子课题研究为层次,从五个方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的立体式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围绕“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和“如何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这两个核心问题展开,主要内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思想渊源与实践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基础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部门法学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发展”。从整体上而言,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具有很强的前沿性和创新性,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现对具体实践的“一种”理论升华。本项目在新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跨度的时间延展中进行研究,一方面初步展现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的思想归纳、概括与总结,另一方面初步完成了从学术认知角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的理论升华。

其次,实现理论模式的“一种”思想展现。本项目基于新中国法制建设和法治实践而全面地分析说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思想渊源与实践基础,概括地总结和提炼出中国特色社会法学理论体系的宏观样式与微观建构,初步展现了作为“一种”理论模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面貌,确证了其存在的真实性、客观性及其发展的可能性与发展途径。

再次,实现学术思维的“一种”真实表达。本项目坚持以历史与现实中的真实的法制建设与法治实践作为理论概括、总结和提炼的客观基础,深入挖掘支撑这些实践的背后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尽可能地避免用课题组成员个人的学术思想和见解、用法学理论界的学术思想和见解来代替中国真实的法治实践的经验与教训进行思想概括与理论总结。

最后,展现出丰富的学术理论与社会实践价值。本项目的最终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和宪政建设实践的进一步展开提供系统的思想与理论支撑,也向全世界展现了法治建设中的中国经验所蕴含的丰富的思想成分与系统的理论建构。这不仅确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道路的真实存在及其理论与实践意义,也有利于促进国际学术界进一步加强对“中国模式”的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