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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研究”结项

日期:2018-12-10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日前,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韩喜平教授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研究”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的免于鉴定程序,顺利结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研究”于2012年立项。在项目研究期间,项目首席专家韩喜平教授围绕课题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教学与研究》《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等国内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项目组其他成员围绕课题研究累计发表30余篇。项目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获得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课题组以具体的子课题研究为层次,按照理论分析与现实问题相结合的研究进路,分别进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理念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历程与现状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保障民生制度建设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制度机制构建”“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制度建设研究”等子课题的深入研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的建设历程、制度沿革、存在问题及完善路径进行了系统分析,在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体现在:

首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建设理念上提出了新见解,课题组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的建构应当基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场景,以具体民生制度领域的全面改革,提升民生制度建构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应在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基础上,贯彻落实渐进式的民生制度建构思路;应在更好发挥政府在增进民生福祉方面主导性职能的同时,充分挖掘市场在民生资源配置领域的空间和潜力;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推进各项体制改革,着力构建民生改善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机制。

其次,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民生制度建设内在关系上提出了新观点,课题组指出,所有制性质从根本上规定了民生的本质、样态及运动规律,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共享式、普惠式民生的理想形态。妥善解决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与人民民主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客观上要求其社会制度必须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现实需求。因此,从制度层面探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路径,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题中之意,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本质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得以坚持、巩固和全面发展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取向,更是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

最后,在搭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生制度体系的基本架构和具体对策上取得了重要进展。课题组围绕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住有所居的民主制度建设目标和要求,在教育、收入分配、医疗、社会保障和住房等具体民生领域提出了一整套民生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障与改善民生提出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应切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抓好用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环境下民生内需释放的历史契机,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层次化、个性化的民生需求,不断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平台,探寻教育、医疗、养老、幼抚产业的新业态与新商业模式,提升民生服务品质,补齐民生短板,拓宽经济服务民生渠道,促进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协调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