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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文科各有关单位调整学术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05-06-23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r\n 2003年11月4日学校印发了《关于成立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的通知》(校发〔2003〕189号),组建了各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根据《吉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组成,方便开展工作,学校决定对学院(中心)学术委员会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r\n 一、院(中心)学术委员会须由学术造诣较深、学风正派、办事公道、关心学校事业、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专家组成。\r\n 二、院(中心)学术委员会按照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学科、专业结构状况,合理组成,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r\n 三、院(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原则为9—13人。\r\n 四、院(中心)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3人。\r\n 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继续执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不在此次调整之列。\r\n 六、请各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调整后组成情况填入《院(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情况一览表》中,并于6月30日之前送交社会科学处成果与机构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文档(电子信箱:zhangqian@jlu.edu.cn)。\r\n\r\n 附件:院(中心)学术委员会成员情况一览表\r\n(附件内容请详见校内通知)\r\n\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