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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2-05-29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r\n 根据《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教社政〔2002〕6号),在前两届评奖工作的基础上,教育部决定启动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函》(教社政司函〔2002〕90号)的精神,将本届评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我校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r\n\r\n一、评奖学科范围\r\n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届评奖的学科范围包括:(1)管理学;(2)马克思主义;(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r\n\r\n二、奖励等级和数额\r\n 上述学科按著作、论文、研究咨询报告三类成果形式,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r\n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42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60项,二等奖120项,三等奖240项。\r\n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的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r\n\r\n三、申报资格\r\n 1、申报者资格: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合作研究成果第一署名人必须是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r\n2、参评成果资格\r\n (1)多卷本研究著作应待最后一卷出齐后,按规定时限的要求作整体申报。\r\n (2)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r\n (3)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r\n(4)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的系列论文可整体申报。\r\n (5)未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可以作为著作或论文类成果申报,同时须提交有关部门的采纳证明。\r\n3、申报成果的期限\r\n 1997年5月1日起至2000年12月31日止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r\n4、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r\n(1)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r\n(2)以外国文字出版却无全文汉字翻译的成果;\r\n (3)已获国家级奖励的成果,包括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的成果;\r\n(4)申请研究咨询报告类无使用单位鉴定评价证明的成果;\r\n(5)未经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r\n\r\n四、申报材料\r\n 1、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在线填报《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打印该表一式3份。《申报评审表》内容主要包括作者情况和成果简介、评审表格等。成果简介引用的事实和数据必须准确,并做到分析客观,论证充分,表达规范;字数限在3000字以内,用A4纸打印。\r\n 2、申报成果应尽可能在社科网上报送电子版。报送电子版者,只需报送申报成果2份(至少1份原件)。请注意在线填报时选择报送方式。\r\n 不能报送电子版者,须报送申报成果7份(至少1份原件)。著作类成果如果是多卷本,可报送成果原件2套,另加5份有代表性的同一单本著作(可以是复本)。论文类成果须将版面和版权页一起复印,研究报告类成果须有采纳证明,分别附在打印的《申报评审表》后用燕尾夹夹在一起报送。\r\n 3、所有申报成果须在封面右上角加贴标签,按所打印出申报表右上角的序号填写清楚。\r\n 4、申报单位须报送《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经审核后盖章,务必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一致、准确无误。\r\n 5、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全部存放到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获奖成果书库。网上报送的成果在评审结束后,如不愿在“中国高校人文社科信息网”上面向社会公开的,请在网上申报时点击提示按钮。\r\n\r\n五、申报步骤\r\n 1、申报人按申报成果类别填写《申报评审表》(分为论文、著作、研究报告三种)一式一份,并尽可能制做申报成果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r\n 2、申报人将填妥的《申报评审表》、成果电子文档、成果原件及复件、报告类成果采纳证明送交本单位科研秘书。\r\n 3、各单位对《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审查:(1)根据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评审材料、手续不符合申报规定者;(3)著作权存在争议者;(4)已获国家级奖励者(主要指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国家图书奖的成果);(5)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6)未经本人授权提出的成果;(7)以外国文字出版且无全文汉字翻译的成果;(8)申请研究咨询报告类奖励却无使用单位鉴定评价证明的成果。凡属于上述情况的申报成果不得受理\r\n 4、社科处在社科网上为每个单位设置用户名称和密码(各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社科处另行通知科研秘书)。各单位科研秘书登录社科网,进入本单位帐户,将初审合格的《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进行在线录入,录入方法详见社科网上的说明。\r\n 5、申报评审表在线录入、提交之后,请科研秘书通过在线打印功能将每个申报表分别打印一式三份,请申报人签名,并在参评者所在院系(签章)处加盖单位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封面的申报单位章由社科处统一加盖吉林大学校印。\r\n6、科研秘书将上述所有申报材料送交社会科学处。\r\n\r\n六、申报时间\r\n 请各单位务必在6月10日前在线录入完毕,并请在6月13日、14日将申报材料送交社科处。\r\n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评奖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申报工作。如有不明事项请向社科处咨询。\r\n\r\n联系人:边铁 张晓萌 联系电话:5166117,5167056\r\n\r\n 附件:1.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r\n 附件:2.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著作)\r\n 附件:3.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论文)\r\n 附件:4.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报告)\r\n\r\n\r\n\r\n \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