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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五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日期:2014-04-04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4] 32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倡议设立的全国性法学研究奖项,旨在纪念钱端升先生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促进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推动国家法治建设。经向教育部主管部门申请,根据全国普通高校社科统计年报有关奖励认定的办法,钱端升法学奖被认定为“部级奖”。近日,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基金理事会、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第五届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凡我校教师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 成果类型
  (1)学术专著(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译著、普及读物、古籍整理作品、论文集和个人文集);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研究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用)。
  2. 时间范围
  2002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专著或论文(以版权页为准),研究咨询报告不受此时间下限限制。
  3. 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专著以最后一卷出齐的时间为准,须整体申报;
  (2)丛书不能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专著单独申报;
  (3)以同一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单篇论文申报;
  (4)研究咨询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部级以上党政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采纳证明,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复印件。
4. 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已经申报过前四届钱端升法学奖的研究成果;
  (5)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励委员会成员的成果。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人民币8万元;二等奖15项,每项奖金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 30项,每项奖金人民币1万元;提名奖20项。
三、申报材料
    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2份,A4纸打印;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1份;
    3. 专著4本(套),每册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4. 论文4份(其中一份原件),3份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5. 研究咨询报告4份(套),同时报送采纳证明复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胶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6.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请各单位将所有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材料于5月19日之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Email:xiaohaiyu@jlu.edu.cn
 
    附件:1.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请评审书
          2.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2014年4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