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r\n为落实《吉林大学进一步发展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行动计划》,加强研究机构建设,2004年下半年,社会科学处对我校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外的其它实体研究机构(含独立的研究院所和校属院管的实体研究机构,下同)进行了检查和评估。结果表明,各研究机构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工作,在机构的建设和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各研究机构在科研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为推动各研究机构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进一步促进各研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现对除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之外的其他实体研究机构科研工作提出以下意见:\r\n一、各机构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组织管理职责。要高度重视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真正履行组织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各方面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机构的科研水平。各机构每年年初要制定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终要对本年度工作做全面总结,并向社科处提交总结报告。\r\n二、各机构要进一步凝练和明确研究方向。要选择有优势、有特色、具有发展潜力的研究领域作为重点研究方向。研究方向的设立不宜过多,要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争取经过几年的建设和发展使这些研究领域在国内具有明显的优势和较大的影响。\r\n三、各机构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要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聘用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的人员,进一步充实管理队伍,努力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r\n四、各机构要紧密围绕研究方向聘用研究人员。所聘研究人员应在该机构的研究方向上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所聘研究人员要以所在机构的科研工作为主,保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紧密围绕机构的主要研究方向开展科研工作。各机构的研究人员队伍要具有合理的年龄、职称和学历结构,要有强有力的学术带头人。\r\n五、各机构要加强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要积极组织研究人员以机构的名义,围绕各机构的研究方向申报科研项目,并加强对已立项项目的过程管理,确保科研项目能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校属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由重点研究基地提出招标课题,由社科处统一组织向全校招投标并组织评审立项,立项项目由有关重点研究基地资助经费,由基地负责管理。\r\n六、各机构要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研究人员围绕机构的研究方向出版、发表和提交的科研成果,要以该机构的名义署名。各机构要切实做好科研成果的统计、审核和认定工作。 \r\n七、各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要以本机构的名义积极组织开展名家讲座、学术报告、学术研讨会、大型学术会议等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积极支持研究人员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努力拓展学术交流空间,提高学术交流能力,扩大机构的学术影响力。\r\n八、各机构要积极争取科研经费并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管理。要通过各种途径积极争取科研经费,并规范经费的使用制度,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和科研产出率。\r\n九、各机构要加强科研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科研主页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主页上的科研动态和各项科研数据,使之真正成为本机构的宣传窗口和科研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图书资料建设,有条件的要逐步建设或引进专业文献数据库。\r\n十、各机构要做好科研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积累和管理,对各类管理文件、科研人员档案、科研项目材料、科研成果材料、学术交流材料等要分门别类进行归档,并加以妥善保管,为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积累第一手的资料,为学校的检查和评估储备原始素材。\r\n今后,社会科学处每3年对各机构进行一次检查评估,评估要求将严格按本文件的规定执行,评估结果将与学校资助各机构的经费额度挂钩,历次评估结果将作为机构调整的依据。希望各研究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全面加强机构的科研工作,希望各单位对依托本单位的研究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必要的经费资助。\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