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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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社科字〔2010〕104号
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评估工作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管理,完善科研组织形式,加强非实体研究机构建设,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学校决定对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进行评估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机构
建设期满3年(2007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共16个,具体如下:
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依托哲学社会学院)
东北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中心 (依托哲学社会学院)
东北历史与疆域研究中心 (依托文学院)
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研究中心 (依托文学院)
加拿大研究中心 (依托外国语学院)
知识经济研究中心 (依托经济学院)
欧洲研究中心 (依托商学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依托马克思主义学院)
日本研究中心 (依托东北亚研究院)
俄罗斯研究中心 (依托东北亚研究院)
朝鲜•韩国研究中心 (依托东北亚研究院)
中国与周边国家区域合作研究中心 (依托东北亚研究院)
吉林大学—锦天城金融与法律研究所 (依托法学院)
妇女研究中心 (依托妇委会)
创业研究中心 (依托管理学院)
信息资源研究中心 (依托管理学院)
二、时间安排
1.10月8日-14日,参评机构提交《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评估报告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份,报社会科学处成果与机构管理科。
2.10月15日-18日,社会科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向参评机构反馈审查情况。
3.10月19日-21日,参评机构根据反馈意见修改申报材料,将修改后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非实体研究机构评估报告书》一式二十份、附件材料一式五份,报社会科学处成果与机构管理科。
4.10月25日,召开非实体研究机构评估工作会。
5.10月25日以后,按程序报学校学术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布评估结果及调整方案。
联系人:社会科学处成果与机构管理科 张倩
电 话:85167056 邮箱:zhangqian@jlu.edu.cn
社会科学处
二○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