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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报送工作和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30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社科字〔201539

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校级重点研究基地规范管理,总结经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发展目标,推进基地内涵式建设,现请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报送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开展基地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工作总结

(一)2014年度工作总结基本体例和内容

1.2014年制定的工作目标及其实现情况;

2.基地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3.2项代表性成果简介;

4.基地建设现状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5.2014年度经费决算。

(二)关要求:

1.年度工作总结字数2000字左右;

2.语言精炼,内容平实,重点突出,层次清晰。

二、年度工作计划

(一)2015年度工作计划基本体例和内容

1.2015年度的主要工作目标;

2.2015年度拟设立的基地重大项目;

3.2015年度学术交流安排主题内容;

4.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的具体实施计划;

5.数据库、网站、学术刊物、资料建设等方面的关措施;

6.2015年度经费预算(见附件1)。

(二)关要求

1.年度工作计划字数2000字左右;

2.年度工作计划应基地申报时的建设计划主要依据进行制定,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

3.在主要目标中应明确提出学术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

4.在网站建设方面应明确基地网站建设时间表;

5.在学术刊物建设方面原则上每年至少出版一本与基地相关的学术集刊。

三、年度基地重大项目

1.各校级重点研究基地可申请设立2015年度2个基地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经费5万元。基地重大项目列入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进行管理。

2.基地重大项目不设申报指南,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进行申报,自主选题应紧紧围绕基地学术主攻方向拟定,与基地学术主攻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无关的选题不得申报

3.基地重大项目申请者必须是基地的主要研究人员,申请者年龄不能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鼓励青年教师申请基地重大项目,已经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4.申请者须填写《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2)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部统计用报表》(见附件4),在填写《申请书》时,项目类型选择平台基地项目;项目研究起止时间填写“20155月至20175月”;在填写经费申请表时,注意现金额度(主要是指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支出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5.基地须填写《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一览表》,见附件3)。

6.基地重大项目结项须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预期研究成果,项目成果须以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以专著形式结项的须正式出版,以论文或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至少有2项成果符合《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等级目录(2014年版)》中的C类以上论文或研究报告(若有结项成果符合B类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

(2)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等,并获准立项。

(3)在项目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以课题核心内容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且获资助经费累计20万元以上或获单项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以上。

请校级各重点研究基地于5月13日之前向社会科学处(行政楼712)报送1份年度工作总结、1份年度工作计划、1份《项目申报一览表》和3份《申请书》(A4纸打印,左侧装订),其中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项目申报一览表》请基地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mengxiang@jlu.edu.cn。

联系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mengxiang@jlu.edu.cn

附件:1.校级重点研究基地经费预算报表

      2.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

      3.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4.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部统计用报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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