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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研究” 哲学社会科学应急管理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4-10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2〕18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发挥我校哲学社会学科优势,及时为相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服务科学决策和实践,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在防控疫情中的重要作用,社会科学处现启动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应急管理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 立足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从解决现实问题和具体工作角度出发,聚焦疫情防控的政策应对,平衡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从多学科、多视角、全方位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作出科学研判,提出有预见性、具有可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方案;

2. 就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专项研究;

3. 就完善社会治理,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增强对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治理能力等方面,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应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学风严谨,遵守学术规范,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每位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应急需求,提出具有创新思路、能够将成果转化应用或指导实际工作的研究设计。

2. 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计划资助立项1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研究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

三、申报办法

本项目为后期资助类项目,申请人须在2022年5月10日前,完成至少1篇本人为第一署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研究”相关的决策咨询报告,原则上应有具体部门的采纳意见。如有质量特别高、但缺乏有效上报渠道的研究报告,也可由学院推荐至学校,经学校评审合格后上报相关部门。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申书、研究报告和批示采纳材料、申报一览表(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期间如有时效性强、且需经学校途径上报的高质量报告,学院也可随时推荐。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社会科学处将择优进行资助。因受近期疫情影响,各类材料纸版延期提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15044153120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

1. 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应急管理项目申请书

2. 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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