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日期:2022-04-27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224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会科学司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工作。为保证我校申报审核工作有序进行,提高申报质量,现开展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奖励申报工作,摸清家底、重点动员,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按照申报惯例,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报告;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可参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重点

1.各单位应邀请校内外相关专家进行申报辅导。

2.教师可参照上届评奖申报书进行预填写,并做好各项支撑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和获奖情况等)的收集整理。

3.各单位可组织专家对预申报材料进行指导,给出完善建议并反馈给申报教师。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书暂时参考使用上届评奖版本。

2. 提交正式申报材料的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学校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联系人:于晓海

  联系电话:85167056 15948756696

  附件: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2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