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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2-07-07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2〕4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2〕16 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部分专题研究项目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1. 项目定位: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是为我省高校优秀中青年科研人才成长创造条件,为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搭建平台,为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项目奠定基础,为高校服务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高校文化传承营造氛围,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而设立的。

2. 项目选题方向:申报项目题目可自选,选题主要方向参见附件1。

二、项目类别和资助强度

1. 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 专题研究项目:2023年度设师德师风专项,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就业、思政专项的申报工作根据吉林省教育厅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组织的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工作要求开展。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往年通知要求,社会科学项目原则上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三个层次,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3万元;重大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5万元。以上供项目申请人参考申报。

项目执行期原则上应为2年,即项目起止时间应为2023-01-01至2024-12-31。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在编在岗教师,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吉林省教育厅将重点支持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备相应科研团队支撑的中青年教师和研究人员。师德师风专题项目申请人除应满足一般申请条件外,原则上应是吉林省师德师风教育基地和研究基地专职人员,申报项目时要经基地同意并推荐,同时报送由基地出具的知情同意书,否则不予受理。

2.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3. 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申报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

4. 按照《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有关精神,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省级科研专项”是指通过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含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安排),由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省级科技(社科)计划(专项、基金等),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择优立项的科研项目。

5. 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终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项目内容不允许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请不要申报。

6. 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如发现有此类问题,将撤销立项、收回资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 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235.216.242:18080/eduxm)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由社会科学处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校内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3日16:30。请各中层单位于7月26日16:00前将申报汇总表最终版发送至邮箱houshuli@jlu.edu.cn。邮件请以“中层单位+教育厅申报汇总表”命名。

   2.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3.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8月2日16:00前将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一份(需签字盖章)、申报书电子版(请以项目申请人姓名+中层单位命名)报送至鼎新楼A503室。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 houshuli@jlu.edu.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5583330

 

附件:

1. 2023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

2. 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 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

4. 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汇总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5. 吉林省教育厅师德师风研究项目申报书

6. 吉林省教育厅师德师风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

7. 2023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师德师风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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