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2〕80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报、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学习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12月31日下班前与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附件: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拟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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