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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某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2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312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某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应具有中国国籍,在国内工作1年以上且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对个别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6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21231日);

3.具有正高级职称;

4.重点支持方向可联系社科院查阅纸质版文件;

5.已入选同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基金)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限额

1.每个中层单位限推荐人数不超过1(我校推荐限额3名)

2.可另推荐思想政治领域人选1(我校推荐限额1名)

3.资助期满的某青年人才(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可不限额推荐。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324日(星期五)下午14: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制光盘,随纸质版报送至社科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如含涉密信息,请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人:刘坤、李天斯

联系电话:85167299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501

 

附件:

1.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申报书

2.中层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才工作办公室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3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