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3〕2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报、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吉林大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吉大实践”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5月9日下班前与社会科学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王洪旭、彭晶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pengjing@jlu.edu.cn
附件:拟立项名单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