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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专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4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3﹞29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传承和守护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传统,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退休资深学者的引领、辐射作用,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工作方案》(附件1),社会科学研究院现启动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校建设“银龄讲习计划”,旨在择优聘任一批校内外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成就卓著的资深哲学社会科学教师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保护并调动资深学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自由探索、沉淀思想,产出系列具有主体性、原创性和竞争力的重大理论成果和标识性学术概念推动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申报“银龄讲习计划”的专家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成就卓著,享有较高学术声誉,取得公认的学术成就。校内申报的专家须为已退休且不享受在职待遇的“匡亚明学者”杰出教授、卓越教授或领军教授,并且在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达到“匡亚明学者”领军教授的业绩参考标准,或有一项达到业绩条件8分以上的业绩成果。“银龄讲习计划”实行聘期制,每个聘期不超过3年,且原则上计划入选者最高工作年龄不超过75周岁。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36月2日前将本单位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专家申报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litiansi@jlu.edu.cn,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鼎新楼A501室。个人申报和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天斯  刘坤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litiansi@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工作方案

2.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银龄讲习计划”专家申报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