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有关单位:\r\n 根据日前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公布的吉林省社科\"九五\"规划项目结项情况,我校尚有部分项目未结项,现将项目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n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未结项项目负责人在2001年12月31日前结项。\r\n 2.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意见,按期不能结项的,将按撤项处理,追回已拨经费。\r\n 3.按期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三年内不允许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r\n 4.各单位在2001年12月31日前应结项的情况为:哲学社会学院:1项,文学院:5项,法学院:2项,经济学院:1项,管理学院:3项,马克思主义教研中心:2项。\r\n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