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r\n 为推动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调动广大文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根据《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1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现正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申报条件\r\n 申报2001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r\n 1.申请立项的课题须是2001年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项目评审,未获得立项资助的课题,即2001年申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预选项目”等未获得资助的课题;\r\n 2.申请者须是在我校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且承担教学任务的文科教师;\r\n3.申请者须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相关研究基础;\r\n4.申请者已承担各级各类项目,逾期未结项者不得申报;\r\n5.2001年1月以后来校或留学回国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教师,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r\n二、申报办法和时间\r\n 1.本次申报采用纸件申报的方式,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社科处主页上下载《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发放给申报教师进行填写。\r\n 2.《评审书》要求用计算机录入,B5纸打印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并于左上角装订成册。\r\n 3.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01年度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情况一览表》发至k_sun@jlu.edu.cn,并统一将申报材料送交社科处。\r\n4.申报截止时间为2001年12月17日。\r\n 5.过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r\n三、评审办法\r\n1.本次项目评审坚持公开论证、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r\n 2.评审分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学科组。申请人分学科论证,每人论证时间为10分钟,然后由专家提问,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r\n 3.论证内容为课题研究的现状和趋势、课题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课题的基本内容和预计突破的难点、课题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课题负责人的现有研究基础等。\r\n4.论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n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做好本次项目的申报工作。\r\n\r\n联系人:孙 凯 联系电话:5166117\r\n\r\n\r\n
附件:项目申报表\r\n \r\n\r\n \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