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有关单位:\r\n根据教育部社政司《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教社政司函[2002]177号)通知要求,开始200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立项规模及资助金额\r\n200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的专项任务项目四个类别。其中重大项目每个申报学科立项数不超过两项,资助金额为15万元左右;重点项目每个学科立项数不超过4项,资助金额为8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个申报学科立项数不超过12项,资助金额为3万元左右;自筹经费的专项任务每个申报学科立项数不超过6项,立项总数约为170项左右。\r\n二、申报条件\r\n1、2002年度课题选择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点研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r\n2、课题研究要采取联合攻关的科研组织形式。对于跨学科、跨学校、跨地区、跨系统组织优势科研力量进行研究的课题组优先予以资助。\r\n3、要选择具有原创性的研究项目。基础研究要在理论创新上有所突破,并有利于学科建设;应用研究应在解决现实问题方面有独到见解,课题成果具有较高的实践价值。\r\n4、课题负责人应是高校在职教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身体健康,能担负课题实质性研究工作。可以吸收其他科研系统的专家学者和高校离退休教师参加课题研究。研究现实问题要坚持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相结合。\r\n5、课题论证充分、研究方法可行,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比较合理。申报专项任务研究项目的教师须有充分的研究基础,附政府部门或高校之外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证明材料,并获得上述单位3万元以上研究经费资助,预期研究成果可为有关部门所采用。\r\n6、基础研究类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3年,应用研究类研究时限一般为1年。特别重大的课题可连续申请资助。\r\n7、由于经费有限,此次课题申报仅限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和社会学七个学科,其他学科明年申报。研究项目由课题申报者在限报学科范围内自由选题。\r\n8、课题评审通过后,将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进行课题管理。结项未能通过的课题,除退回项目经费外,课题申报者5年内不得再申报同类课题。\r\n三、申报注意事项\r\n1、《申请评审书》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系统”校级软件录入全部内容,打印出申请评审书并生成数据软盘。\r\n2、在填写《申请评审书》时,要确定申报课题的项目类别,同一项目类别未能通过的课题,不再参加其他项目类别的评审。\r\n3、《申请评审书》第8页校学术委员会意见一栏,请各单位针对申报课题及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如实填写。\r\n4、《申请评审书》第9页社科研究管理部门的建议一栏,请按如下内容填写:“该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前期准备充分,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我校能为该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课题申请人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建议立项。”\r\n四、申报时间\r\n1、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11 月8日前将申报者填好的《申请评审书》一份及科研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送交社科处。\r\n2、《申请评审书》待我处审核、盖章后,请科研秘书复印一式九份连同数据软盘一份于11月20日前送交社科处,我处将统一报送教育部。\r\n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秘书积极配合申报课题的教师,在指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逾期申报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r\n\r\n联系人:霍志刚\r\n联系电话:5166117 5167056\r\n\r\n附件:\r\n
1.关于组织申报200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通知(教社政司函[2002]177号)\r\n
2.科研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n\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