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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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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3年度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日期:2003-01-04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文科各单位:\r\n 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办公室《关于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2003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r\n一、本年度准备立项情况\r\n 1.2003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设立重点资助项目、自选一般资助项目和自选自筹经费项目三类。\r\n 2.重点资助项目拟立10项,每项经费8000元;自选一般资助项目拟立40项,每项经费5000元;自选自筹经费项目根据申报情况按一定比例评审立项。\r\n二、申报办法\r\n 1.项目申请书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请到社会科学处主页(http://ssm.jlu.edu.cn/)科研通知栏下载。\r\n 2.各单位科研秘书须提前将本单位填写完成的《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B4纸双面复印)送交社会科学处审核加盖公章后再复印。\r\n 3.需送交社会科学处的材料是:《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六份、项目申报评审费、本单位申报项目情况汇总一览表。\r\n三、申报注意事项\r\n 1.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r\n 2.正在承担国家或吉林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r\n 3.重点资助项目必须围绕“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2003年度课题指南”选题,并要在“指南题号”一栏中填写课题指南号。\r\n 4.申报自选一般资助项目和自选自筹经费项目须在“选题学科”一栏中明确填写自选题目所属学科代号。\r\n5.在“申请者承诺”一栏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r\n6.申请书其他内容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r\n四、申报评审费\r\n 每个申报课题交纳申报评审费100元,自选自筹经费项目免交申报评审费。\r\n五、申报时间\r\n 本次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从2003年1月6日起到2月25日止,过期不予受理。\r\n\r\n联系人:孙 凯 联系电话:5166117 \r\n\r\n 附件1:吉林省规划办2003年度项目申报通知\r\n 附件2:吉林省规划办2003年度课题指南\r\n 附件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r\n 附件4: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r\n\r\n\r\n\r\n\r\n\r\n\r\n\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