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单位:\r\n学校决定2002年的业绩津贴仍然按照2001年制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津贴方案”发放。为此,社科处于5月份根据已掌握的数据对文科教师2002年度的科研业绩津贴进行了核算,并将每位教师的津贴清单和单位津贴汇总表印发各单位,请教师本人和单位进行审核,根据各单位的审核意见和补报数据,社科处完成了文科教师2002年度科研业绩津贴的核算工作。现将“教师个人业绩津贴核算表”和“各单位津贴汇总表”印发给你们,请予以最终确认。具体要求如下:\r\n1.主要确认教师获得项目津贴、成果津贴和奖励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级别认定的准确性(各类津贴范围和级别请参阅社会科学处2003年5月7日下发的《关于审核2002年度人文社会科学业绩津贴的通知》),不再接受补报;\r\n2.确认工作由各单位科研秘书和主管科研领导负责;\r\n3.确认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在津贴核算表上做文字说明。\r\n4.请各单位主管科研领导、科研秘书在“教师个人业绩津贴核算表”和“各单位津贴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r\n5.各单位务必于2003年6月23日(星期一)前将“个人业绩津贴核算表”和“各单位津贴汇总表”按页码排序后报送社科处。\r\n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津贴最终确认工作,如因工作不认真发生津贴发放不准确等问题,由各单位负责。\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