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单位:\r\n根据《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6月16日—17日,我校对2001年至2003年获得资助的258项科研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经各专家组认真讨论,并经专家组组长合议后,评出优秀项目10项,警告项目13项,撤项项目4项,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r\n一、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对每个项目负责人奖励2000元。\r\n二、评价为“警告”的项目,即日起冻结其项目经费,限期在2004年9月30日前提交相关阶段性成果或办理结项手续,否则按撤项处理。\r\n三、评价为“撤项”的项目,其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其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2004年9月30日前追回项目经费。\r\n附件:\r\n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撤项)\r\n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警告)\r\n
项目中期检查结果(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