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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拟参加2006—200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名单的通知

日期:2005-04-15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文科各单位:\r\n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建设,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有计划地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的研修,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期分批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进行一次系统轮训,现将报送拟参加2006—2007年研修班学员名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r\n (一)研修对象\r\n 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哲学社会科学各学院院长、系主任(所长)、教研室主任等,年龄在55岁以下。\r\n (二)研修内容和形式\r\n 1.学习原著和文件。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有关文件。\r\n 2.专题报告。听取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领导的专题报告,了解和把握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当前形势。\r\n 3.专题研讨。结合实际,就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深入开展研讨。\r\n 4.社会考察。组织到改革开放的前沿、西部大开发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和革命圣地进行学习考察,了解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r\n 5.研修总结。围绕研修内容,每人写一篇心得体会;结合思想实际,每人写一份学习总结。\r\n (三)组织领导\r\n 中组部、中宣部、中央党校、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的研修工作。中宣部负责邀请讲课人员,中央党校负责教务和后勤保障,教育部负责学员组织管理。组织研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解决。\r\n 我校参加研修班的教学科研骨干教师所需经费由学校统一解决。\r\n (四)报名程序\r\n 为了做好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3位拟参加2006—2007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的教师,并填写《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于4月25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社科处汇总后报学校统一办理推荐手续;研修班学员的跟踪管理工作暂时由社会科学处负责。\r\n\r\n 联系电话:5166117 联系人:霍志刚\r\n\r\n 附件: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学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