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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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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

日期:2005-07-11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r\n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库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05〕11号)的要求,将完善现有的同行评议专家库,以适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评审、项目中期检查和成果通讯鉴定等工作的需要。这次完善主要是对现有专家资料进行重新登记和适当调整。现将工作要点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n一、核实原有专家的资料信息\r\n请各单位对本单位专家资料进行全面核实,特别是要补充近两年来有代表性的学术成果,以确保专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我处将把专家基本情况的电子表格(.xls)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各单位科研秘书,请直接在电子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修改过的数据请用红色标明,注意不要改动表格样式和栏目排列顺序。\r\n二、审核、筛选原有专家\r\n对因工作变更、退休等原因不在本单位工作的专家,或因政治素质、学术水平及其他原因不适合承担同行评议工作的专家,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电子表格中“备注”栏内加*号标注并简要说明原因。\r\n三、适当增补专家\r\n新增专家的专业特长要以三级学科定位,应具备如下条件:\r\n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主要思想,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r\n2.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从事实际研究工作。\r\n3.热心国家社科基金事业,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信誉良好。\r\n4.除少数偏僻学科外,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博士生导师或学科带头人。\r\n5.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可以是退休专家),其中中青年专家的比例不少于30%。\r\n6.民族问题研究、图书情报学、国际问题研究、宗教学、新闻学等学科,以及外国文学中的小语种、语言学中的小语种、少数民族语言和方言、世界历史中的小国别史、东方哲学、东方文学、近代文学及其他冷僻和专业性很强的小学科,可适当降低增补专家条件,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即可。\r\n新增专家应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新增专家基本信息录入电子表格,并在“备注”栏内标明“新增”字样。\r\n四、请于7月15日之前将核对后的电子表格(不要制成Word文件)通过E-mail发送我处,邮件主题标明“某单位同行评议专家”字样;同时报送新增专家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一式1份。\r\n\r\n联系人:房华 霍志刚\r\n联系电话:5166117\r\nE-mail:zhigang@jlu.edu.cn\r\n\r\n附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