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文科各有关单位:\r\n\r\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1号,修订后的《期刊出版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我国期刊出版的基本制度、出版程序和管理规范,是当前各期刊出版单位做好期刊出版管理工作,规范出版活动的重要依据。日前,教育部科技司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技司[2006]41号),请各期刊编辑部及其依托单位认真学习《规定》有关内容,在期刊出版过程中严格执行《规定》各项条款要求,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开展出版活动。\r\n\r\n附件:
《期刊出版管理规定》\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