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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关于转发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
\r\n第四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评奖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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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校社科字〔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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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校内有关单位:
\r\n 近日,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会·“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专家评审委员会发布第四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评奖公告。现将公告内容转发如下:
\r\n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是由著名经济学家杜润生提议并经民政部批准设立的社会公益性基金。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为杜润生。
\r\n一、依据《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管理条例》,基金设“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对在农村政策咨询研究、理论研究、调查研究、方法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作品进行奖励。“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每两年评选一次。2010年为本基金第四届“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评选。
\r\n已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奖、国家社科基金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的论著,本基金不再重复评奖。
\r\n二、获奖作品的评选工作由本基金专家评审委员会承担。专家评审委员会由27人组成,主任委员:陈锡文,副主任委员:杜鹰、张晓山、柯炳生、周其仁、韩俊、宋洪远、高文斌。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小强、卢迈、李铁、吕明宜、余展、陆学艺、何道峰、何秀荣、宋国清、陈越光、张德修、张木生、赵泽琨、胡舒立、段应碧、翁永曦、蒋中一、温铁军、戴小京。
\r\n本基金聘请王郁昭、朱厚泽、吴象、吴明瑜、孟宪德、郭裕怀、杜瑞芝、陆子修、吴鎔、赵文欣、郭书田、林毅夫为高级顾问。
\r\n三、作品获奖标准:获奖专著每本奖金叁万元,获奖论文(含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每篇奖金壹万元。
\r\n四、本届评奖作品申报方式和条件如下:
\r\n(一)、申报方式:
\r\n1、个人直接申报;
\r\n2、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的专业期刊杂志编辑部推荐。只限推荐本刊发表的作品;
\r\n3、本基金顾问和专家评审委员推荐。
\r\n(二)、申报条件:
\r\n1、申报论文只限于2007年、2008年两年内国内期刊(不含各类网站、博客、QQ等电子媒体)公开发表的作品;
\r\n2、申报专著只限于2007年2008年在国内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作品;
\r\n3、所有参选者只可申报专著、论文两个奖项中的一项,不可两项同时申报。同一项内亦只限申报一篇作品,包括与别人合作的作品;
\r\n4、申报作品由课题组或多名作者完成的,仅限前三名中一名作者申报;
\r\n5、专著是指由个人或多人共同合作撰写完成的专题论著,不含编篡、篡修作品;
\r\n6、第三届已获奖者(含提名奖)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r\n7、本基金不受理农业科技类作品的申报;
\r\n8、个人直接申报参评作品须经2名正教授或研究员级专业人员签署推荐意见;
\r\n9、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专业期刊编辑部和本基金顾问、评委推荐参评的作品,需由推荐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
\r\n10、申报作品为专著者,需报送专著5本及申报表40份;申报作品为论文者,需报送论文40份及申报表40份;
\r\n11、申报的作品请同时制成光盘,连同申报表 、纸介论著一并报送,申报的作品及推荐材料恕不退还。
\r\n12、申报的各类材料恕不接受传真及电子邮件。
\r\n13、“中国农村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在申报、评审各个环节均不向申报者收取任何费用。
\r\n五、评选具体工作由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组织。无论个人直接申报或推荐申报,均请于2010年7月31日前,将申报参评的作品及填报的申报表,按如下通讯地址寄达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办公室。申报表可以从农村发展研究专项基金网站www.ncfz.cn(或从www.rcre.cn)下载复制。
\r\n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中垦宾馆219室
\r\n邮编:100810
\r\n电话:010—66152835 010—66116614
\r\n010—66152835(传真)
\r\n联系人:陈兆丰、高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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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社会科学处
\r\n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