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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6-30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6]123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校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经中央有关部委和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0项,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
  1.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必须是我校教授,符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者的责任。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且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6年7月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填写《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以下简称《投标评审书》,见附件3),《投标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投标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按《投标评审书》“填表说明”的有关要求填写和装订。
  2.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年7月1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8月11日前将《投标评审书》(定稿)上传“申报系统”。
  四、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重大课题的申报工作,根据本年度招标课题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发展现状,组织优秀科研力量形成团队,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充分研讨后上报。
    2.2014和2015年度学校重大课题培育项目负责人应在招标课题中选择与所立项目核心内容接近的课题,积极参与本次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
    3.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招标课题参见附件1。
    4.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务必于2016年8月1日前将本单位《投标评审书》(初稿)一式8份上报社会科学处,由社会科学处组织校内评议会后修改,8月11日前将《投标评审书》(定稿)纸质版一式8份及电子版上报社会科学处。
    联 系 人:孟祥臣
    联系电话:85167299
    电子邮箱:mengxiang@jlu.edu.cn
    附件: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2016年度招标课题指南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社会科学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