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社科字〔2025〕3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及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及标准
本次受理的结题项目为2024年度(含)之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社会科学项目、就业专项、语言文字专项等。本次验收不包括思政项目,思政项目结项通知由省教育厅思政处另行发布。
参加结题验收项目须达到《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附件1)要求。自2024年6月起,已立项省教育厅项目原则上均按照此验收参考指标执行。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鼓励一般项目及优秀青年项目优先选择“免答辩”。符合“免答辩”标准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省级复核后即可结题;如省级复核存在异议,有一次补充材料的机会,如仍未达到“免答辩”要求,则需根据复核意见参加答辩或不通过验收。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整改完成后可参加下次结题验收工作。
2.参加答辩的项目采“线上评审”方式进行,答辩由项目负责人答辩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组成。答辩依托“腾讯会议”软件,采取专家现场集中、项目负责人远程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结项采取线上申报方式,请项目负责人登录网址:https://jlky.yuntu.cn/,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6月12日16时前按照要求上传《成果验收报告》(含《经费决算表》《学校审核意见》,附件3,负责人需自行申请加盖财务章)、《项目合同书》、《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由社会科学研究院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扫描上传。其中附件3表中“团队成员”需和立项合同书、成果验收报告书、成果主要完成者名单保持一致。
2.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在2025年6月10日16时前将本单位《成果验收报告》、《重大事项变更表》(如有需要)及项目产出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社会科学研究院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盖章返还;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25年6月12日16时前报送本单位所有结项材料电子版(应与上传省教育厅系统的版本保持一致)、《2025年申请教育厅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的汇总表PDF版至社会科学研究院。个人申请及不符合结题验收条件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3.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结题验收工作,对本单位申请的结题验收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把关,确保上报项目符合结题验收基本条件。
四、项目清理工作
1.清理范围:2022年度(含)以前立项的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2.上述项目须在2026年(含)之前按照有关要求申请结项。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结项的,逾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结项申请,项目视为撤项处理。
联系人:侯书理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houshuli@jlu.edu.cn
附件: 1.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2.成果分类认定表
3.成果验收报告书(社科类)
4.2025年申请结题验收项目汇总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