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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5-15 点击数: 来源:

校社科字〔2025〕26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助力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总结“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研究经验与成果,规范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现开展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2023年度立项的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青年项目。

二、验收工作安排

1. 2025年5月15日—5月27日,项目负责人填报结项材料。

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别分别填报《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附件1)或《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青年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附件2),并整理汇编项目结项佐证材料(与申报书成果填报顺序一致)。

尚未达到结项要求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填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3),结项最长期限至2026年4月30日。

2. 2025年5月28日—6月3日,各单位审核、报送结项初审材料。

结项项目单位对结项、延期材料进行审核,于6月3日前统一报送结项项目相关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至社会科学研究院,其中《结项验收审批书》、结项项目佐证材料、《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变更审批表》一式三份

3. 2025年6月3日—6月11日,社会科学研究院审核结项材料、各单位报送结项评审材料。

社会科学研究院对各单位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意见,各单位根据情况对结项材料进行修改、调整,于6月11日前统一报送结项评审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包括:《结项验收审批书》和结项项目佐证材料各一式七份,《汇总表》一式一份。

4. 2025年6月12日—6月19日,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结项验收。

社会科学研究院组织项目验收答辩评审专家组将在审阅结项材料基础上,现场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专家组提问和综合评议等结项项目进行分等次评价。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 2025年6月20日—6月27日,发布结项验收结果。

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将结项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社会科学研究院拨付项目剩余经费;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项目组应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应改进,整改完成后参加下次结题验收

三、相关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要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合同意识,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时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办理结项手续所有成果原则上应围绕项目研究主题且标注本项目

2. 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的中后期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及时办理结项手续严格按照结项验收工作规定和程序,对本单位申请结项验收项目进行审核

 

联 系 人:李伶婧 王洪旭

联系电话:85155451

电子邮箱:lilingjing@jlu.edu.cn

 

附件:

    1.《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

    2.《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青年项目结项验收审批书

    3.《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吉林大学“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与人类文明新形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项目结项验收情况汇总表》

    5. 结项成果及对应分值一览表

 

社会科学研究院

202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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