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校法学院贾志强副教授在2022年第1期《法学研究》发表题为《回归法律规范:刑事值班律师制度适用问题再反思》的文章。
该文提倡在相关刑事司法改革推进过程中,适时回归到法律规范分析这一基础性研究范式,对相关问题进行审视和反思。对于刑事值班律师制度,以往多数论者更倾向于从“立法论”视角展开研究,而随着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或出台,新的制度背景及规则体系为该文采取“解释论”研究路径提供了可能。该文在值班律师制度已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解绑的背景下作整体性分析,基于对我国现实情况的判断,秉持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的基本立场。法治发达国家中的值班律师之所以仅提供最为初级的应急性服务,是以该国极高的辩护率以及后续的辩护律师服务为保障,而我国目前暂时缺乏借鉴上述模式的制度前提。
该文以点带面,以值班律师办案过程为线索,对值班律师介入刑事案件的方式、阅卷权能的范围、存在量刑异议时能否拒绝签署具结书等三个重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和阐释。该文最后指出,值班律师“实质性参与”应是目前完善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基本方向,从而实现保障被追诉人最低限度法律援助权利的制度目标。
(社会科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