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n9月22日,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道德规范研讨会在东荣大厦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召开。我校人文学部、社科学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公共教学与研究部学术委员会中的文科委员及社科处刘桂云处长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副校长王胜今教授主持本次研讨会,并做了总结发言。\r\n教育部于近日发布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我校也根据实际情况拟定了《吉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与会人员就两个文件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从各自学科的角度对“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规范”的概念进行了解读,对《吉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写作体例、逻辑层次、语言规范、概念界定等方面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与建议。与会人员认为,学术研究要确立正确的道德价值取向,学术规范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和学术研究的约束力量,要弘扬学术精神,倡导学术道德,以达到学术的自律。\r\n王胜今副校长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研讨会上大家不仅仅局限于对文件的单纯讨论,而且对学术规范的理论界定和概念区分进行了澄清,大家提出的学术规范要多从正面提倡和引导,要加强学术规范的教育,要认真研究学校文件与国家宏观政策和规范要求的区别与联系等建议都很具有指导意义。学校将认真考虑大家提出的建议,对《吉林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