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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廖美珍教授来我校作报告

日期:2005-10-25 点击数: 来源: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处

10月14日下午,我国著名法律语言学家、中国语用学协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语言学方向博士生导师、华中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所长廖美珍教授在我校外语楼508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的学术报告。\r\n 在报告中,廖美珍教授首先回顾了国内外著名学者的相关研究,批判地指出当前该领域的研究过于重“衔接”而轻“连贯”,并对“判断语篇连贯的标准究竟是什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即目的原则是研究语篇连贯的新途径。然后,廖美珍教授对“目的原则”的定义及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的阐释。他以法庭话语为语料对不同的“目的关系”进行了分类说明,并运用“目的原则”对语篇的连贯进行了探讨。最后,廖美珍教授还指出了“目的原则”理论的实用价值和意义。\r\n 报告会由吉林大学外国语学院主办,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座(学术研究系列)之一。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战菊教授主持了报告会。(外国语学院 赵立新)\r\n